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3浏览次数:667

[来自:教育科学学院 发表时间:2014-06-05]
为做好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经研究,今年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继续协助各高校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管对象
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以及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二、户口性质
凡在我中心托管的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
三、托管办法
(一)申请程序
1、申请人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网站“户档托管”栏目下载《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准确填写后,将申请表及托管费由各二级学院于4月30号前集中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刘昌老师
2、学校收齐《申请表》,集中送省就业中心签章后反馈给毕业生作为到省就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证;
3、学校以《申请表》为依据编制就业方案,上报省毕办办理《就业报到证》;
4、办理报到手续需携带《申请表》、《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于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二)办理方式
1、委托办理:受省就业中心委托,学校接受本校毕业生的申请,收取有关材料和费用集中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2、现场办理:省就业中心到学校现场受理毕业生的申请,收取有关材料和费用(具体时间由学校与省就业中心商定)。
3、个人办理: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如因故错过委托办理和现场办理时间,可继续向学校申请,填好《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当年5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两个时间段内到省就业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办理
已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相关材料交省就业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1、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申请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需一次性交纳手续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60元;
2、免费保管户档两年,托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应及时将档案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指定的人才交流机构,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不能确定就业时间的托管毕业生,超期两年继续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托管费10元。
(五)相关服务
省就业中心为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直接、快速、免费办理就业手续。
四、要求
1、学校应及时在校园网上登载我中心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便于学生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及时做出选择。
2、为提高户档管理的工作效率,及时、便捷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取或查询档案,请有关学校在托管毕业生档案袋上,贴上该生的识别码(即条形码)、姓名、专业等信息。条形码编码规则是:毕业年份(2014)+院校代码+学号(就业方案中的学号)。学校可自行通过《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或《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学校单机版)打印条形码。2014年托管毕业生档案上一律按要求贴上条形码等有关信息,请有关学校予以配合。
 
联系人:敖雪峰
联系电话:027-87678400
 
 
附件:《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办法及申请表》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
一、托管对象
申请户档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暂不就业拟升学的以及正处于试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二、如何申请
1、申请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网站户档托管栏目下载《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第一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毕业当年的5131日,第二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当年的8131日。)
2、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相关服务及收费标准
1、在本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我中心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性质为武汉市常住户口);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保管户档两年。依据物价部门规定,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60元;超期两年继续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托管费10元。
2、为方便毕业生及时查询托管信息(如户档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党员信息等),托管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11月以后登录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查询。
3、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
4、本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
 
五、法律责任
在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或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约定事宜。
 
如何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研录取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办理户档迁移手续。 
 
 


 
此表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请毕业生妥善保管    学号:              
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
 

    
 
 
入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QQ或邮箱
 
(以下由单位填写)
     
      

特别提示:
1、请于毕业当年9月30日前凭此表将《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交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请登录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户档托管栏目,了解办事程序、个人户档状况以及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027-87678400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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