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3浏览次数:781

[来自:教心系 发表时间:2012-04-20]  

201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类别:本科毕业生可申请高中及以下层次任教资格;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初中及初中以下层次任教资格;若任教学科为“语文”或幼儿园教师,则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

二、体检安排:

我校毕业生体检安排在校医院,时间是2012.4.21;若不能按时到校医院体检,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在武汉市三甲医院体检,申请初中及以下资格的毕业生体检地点在在湖北省中医学院。

三、上交材料:

1、  申请表:由学生在网报后直接打印(16开正反打印)

2、  体检表:校医院体检的学生,由校医院统一整理后转教务;校外体检的学生,持体检表到校医院盖章后交辅导员处(东新开发区教育要求校外体检医院为湖北省中医学院,武汉市教育局要求校外体检医院为武汉市三甲医院)

3、  思想品德鉴定表:由院系辅导员手工填写后加盖院系公章;

4、  非师范生须提供面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面试合格后根据参加笔试的时间不同会有两种不同颜色的证书(一是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红色),二是同时提供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蓝色);

5、  成绩单(师范生);在成绩单上将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用红色笔圈出来;

6、  师范生须提交教育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最后一页);

7、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上交复印件);

8、  办证照片一张(一寸)请贴在申请表封面上(一定要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

以上所有材料按档案袋封面排序装订(申请表不装订)。

四、网报系统注册报名说明:

网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今年网报更换了入口相关信息等确认后再通知各院系;填报窗口没有变化,具体要求如下:

1、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

选择资格种类结合本人申请实际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初等学校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湖北省”;认定机构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武汉市教育局”,如申请初中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选“东新开发区教育局”;选择种类时切忌不要选高教系列,否则学校后台确认时将因无法查阅到网报信息导致网报失败;

2、选择现场确认点:

选择武汉市教育局或东新开发区教育局通过网上设置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现场确认点

3、个人申报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个人信息必须全部填写(包括选填项);

2)现场确认点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3)姓名须与身份证一致;

4)专业类别:师范专业的选“师范教育类”,非师范专业填“非师范教育类”;

5)所学专业:一定要按教育部下发学科专业目录选填,不能选大类;本科学生在此界面选择第二个文件夹,专科学生选第三个文件夹(毕业生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见附件《2012届毕业生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表》)

6)证件类型:选“身份证”。

7)户籍所在地:一律写“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11号”;

8)工作单位:一律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XX院系”;

9)政治面貌: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10)出生地:具体到“县”或“区”;

11)毕业学校:一律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12)最高学历、最高学位:以现阶段学历、学位为准;

13)专业技术职务:一律选“无”;

14)现从事职业:一律选“学生”;

15)申请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所学学科相一致(特殊专业可有多个选择);

16)普通话水平:据实选择相应等级;

17)通讯地址:一律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XX院系XX年级”;

18)邮编:430205

19)联系电话:本人常用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清楚,否则因信息错误联系不上可能将错失申请资格);

20)电子照片:统一用jpg格式上传,要求大小不超过20K114*156,必须与所粘贴的纸质版照片同底;

21)个人简历:从小学毕业后开始填写,证明人填必;

22)鉴定单位全称: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XX院系”。鉴定单位地址一律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电话一律写辅导员办公室电话号码;

23)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通过“修改注册信息”来更改资料;

4、网报完毕,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

四、材料上交时间

所有材料收齐之后以院系为单位,按层次、任教学科归类后于2012.5.4之前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安排时间集体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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