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就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2655

1.学生实习就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2.学生实习就业前,应认真学习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工作条例》、《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细则》、《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细则》、《实习生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接受安全教育,并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3.实习学生应服从指导老师安排,定期汇报实习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联系。实习指导老师应主动联系实习学生,关注学生实习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反映。

4.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爱惜公共物品和实习设施。

5.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应向指导老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6.学生实习结束后,指导老师必须持续关注学生就业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并提供帮助,按学院要求汇报学生就业动态和安全信息。

7.辅导员应做好学生的网络考勤工作,原则上每周汇总一次学生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院报告。

8. 学生校外实习就业期间,应按要求住宿,妥善保管自身财物,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不得擅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预防疾病转播。

 集中实习生实习安全责任书.doc

  分散实习安全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