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2020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2.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

4.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的安全与卫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5.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行为。

6.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7.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8.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9.校园内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10.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凡经学校指定的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的学生,应予退学,由其监护人员负责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