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28浏览次数:1362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有关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要求,不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学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学习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通过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的坚定性、敏锐性,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推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条 中心组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任务,紧密联系思想作风建设,着眼于解决学院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为创建一流教学学院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第二章 中心组的构成

第四条中心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组成,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学院办公室负责人任秘书。

第五条 中心组组长要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理论学习的指示,组织、指导学习计划的制定和落实,主持中心组学习活动,开展学习成果的总结交流。中心组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时,可指定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第六条 中心组秘书要做好每次学习的准备工作,提供相关学习材料;认真做好考勤及各项记录;撰写年度总结;上报材料。

第七条 根据需要,视情况可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参加人员由中心组组长确定。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八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及方针政策。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广泛学习高等教育以及相关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注重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 学习组织

第十条 中心组学习以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为基本形式。集中学习每月进行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上午。如遇上级重要指示,或有重大学习主题,可随时安排学习。学习形式力求生动多样,可采取重点发言、集体讨论、听取专题报告、观看影像资料、考察调研等形式。中心组成员个人按照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
    第十一条 建立完善中心组学习档案,详细记录中心组以及每一位成员学习的全过程;严格考勤制度,不能参加学习者,要向组长请假,因事缺席的要补学。
    第十二条 中心组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和检查。学院党总支每年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内容包括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取得学习效果以及运用理论指导推进实际工作的情况等。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检查情况和总结按要求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第五章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