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1浏览次数:1280

毕业生党员同志:

祝贺你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并且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新的人生旅程中,希望您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母校和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为了接转好党员组织关系,现就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原则。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毕业时一律从学校转出请事先问清接收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全称,征得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办理。
  (1)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请先问清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再转到就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党委;
  (2)转入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户口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意接收的,也可办理)
   2、程序。组织关系转移要按程序进行。

(1)到所在学院党总支核对个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的信息。

(2)省内转接。各学院党总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将你的党组织关系转出后,你需到接收单位确认对方是否在系统中接收。

(3)跨省转接。凭纸质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到省外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党组织关系成功接收后,你必须在有效期内将党组织介绍信回执交回转出的学院。

(4)出国(境)。你在毕业前,需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并递交给所在的学院,短期出国(境)者,应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系,其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长期出国(境)者,应申请停止党籍。

3、注意事项。

请在有效期内及时到介绍信抬头指定的党组织去办理转接手续,需要逐级接转的组织关系应逐级接转。超过有效期未转接的,需及时重新回校办理转接手续。

按党章规定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后,请及时和接收组织关系单位联系,按时缴纳党费。预备党员应主动和所在单位支部沟通、缴纳党费和进行思想汇报,并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主动递交转正申请书,避免无法按时转正。

4、入党材料及党员档案。组织材料原则上存入毕业生学籍档案,随同学籍档案一并传递。如果是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往地与本人学籍档案不在一处的,为方便按时转正,可找本学院辅导员将组织发展材料单独用档案袋封好后在封口处加盖党总支公章,再由本人领取后交到转往地。

5、补办。省外转接的,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唯一凭证,一定由本人携带并请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1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给予重新办理。超过时间提出补办申请但无正当理由的,将不予办理。

6、变更。如果组织关系开出以后,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应在有效期内向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退回原介绍信后,方能重新办理。若是省内转接组织关系,及时联系学院在系统里修改。

7、咨询。如你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学院( 027-87943800,代老师)或党委组织部(027-87943840,邓老师),我们将竭诚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咨询时间安排:2018年5月14日至7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