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6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院党组〔2018〕20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1813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学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6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

二、活动内容

1.传达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和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召开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各党支部要召开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所有党员就学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直击问题实质,深入党性分析,并为他人提建议,支委班子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教师支部:学习《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师德“红七条”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自我对照检查,特别是针对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剖析。

行政支部:学习《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提高效能、提升服务,促进审核评估工作”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如何为审核评估做好工作、“作风建设中学校和本单位存在哪些问题”、“优良作风的标准是什么”等主题展开作风建设大讨论。特别是针对自身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工作纪律不严、工作效率不高、承担的工作流程不清晰等方面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

学生支部:学习《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第二课堂成绩单(Ⅱ类学分社会实践)认定及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要求,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学生党员要围绕自身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是否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寝室建设、班级建设、学院建设、学校建设中是否发挥了党员主观能动作用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有关要求

1.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党员应佩戴党员徽章,携带《党员手册》和学习笔记本,并规范记录《党员手册》。

2.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个规定动作要求,诵读《党章》、缴纳当月党费、开展学习讨论,并规范进行记录。

3.各党支部每月要召开支委会;党员校领导应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并适时对所属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作为档案备查。

  

党委组织部

                                  201864

  

  

参考资料:

1.《习总书记视察后湖北决定这样干 25条重点要牢记

2.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

0.htm

    3.《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

http://zzrs.hue.edu.cn/ac/e6/c2125a44262/page.htm

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提高效能、提升服务,促进审核评估工作”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5.《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第二课堂成绩单(Ⅱ类学分社会实践)认定及评定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