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院党组〔2018〕49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991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鄂组通[2018]27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18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政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决策部署

二、活动内容

1.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湖北省关于脱贫攻坚系列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等篇目;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学习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工作动员会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贯彻实施《决定》的意见,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各党组织要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边学边改、立查立改、即行即改,以整改成效检验学习效果,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夯实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

2.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高教40条)。

3.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学习湖北省实施意见精神。

4.学习湖北省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及《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1025日,全省机构改革大会在汉召开,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正式全面实施。

三、有关要求

1. 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党员应佩戴党员徽章,携带《党员手册》和学习笔记本,并规范记录《党员手册》。

 2.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个规定动作要求,诵读《党章》、缴纳当月党费、开展学习讨论,并规范进行记录。

3. 各党支部每月要召开支委会,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这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在1110日前开展,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于11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总电子版报组织部,联系人:柯常春 87943843 ,邮箱:286745672@qq.com

 

      

 

                            

                     组织部

                     201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