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教育科学学院 发表时间: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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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14]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部分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4月5日、6日全校停课,4月7日补上第七周星期六的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二、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5月1日、2日全校停课,5月3日(第十一周星期六)有课的班级上课,无课的班级公休,5月4日补上5月2日(第十一周星期五)的课。
三、端午节: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调休。6月1日、2日全校停课,5月31日(第十五周星期六)有课的班级上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