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程序:
①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
②学生所在班级评议,提出初选名单;
③学院成立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学工办老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班级初选名单进行复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④上报学校学工部进行评审。
评定程序:
①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
②学生所在班级评议,提出初选名单;
③学院成立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学工办老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班级初选名单进行复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④上报学校学工部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