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2年度第一批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0-11浏览次数:857

  

经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湖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指南已经通过,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高校、中小学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凡有志于教师教育研究的人士均可申报本中心研究项目。

2.为全面体现研究中心的开放、公开和公平,本次申报以“研究质量”作为唯一评价标准,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

3.凡有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曾经申报项目后被取消者都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九届全会系列精神为指导,能够充分反映《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重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实证调查研究,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应用实践价值和理论总结,促进湖北教师教育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本批次申报尤其鼓励中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好的做法进行凝炼形成的案例。

2.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应以打造“精品”为目标,要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现实性和时效性,力求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二者的结合,能够充分反映湖北及全国教师教育研究的新发展,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的研究。

3.中心接受与地方政府、学校及教育研究机构合作研究。

4.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湖北教师教育研究)科研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本年度教师教育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教师教育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

 

三、2022年度课题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教师教育的理论发展和现实需求,特制定课题的选题指南如下:

1.教师教育供给侧改革助力共同富裕研究

2.教师教育现代化研究

3.新时代教师教育协同培养研究

4.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研究

5.师范生“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评价研究

6.师范生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7.师范生核心素养改革研究

8.教师教育质量改进的循证研究

9.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10.“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质量跟踪研究

请课题申请人员以上述主题为参照(班主任、心理学相关研究可单列选题),并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优势拟定选题。

 

四、经费使用与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经费分二次划拨,项目开题后划拨经费的50%。完成课题既定任务后划拨剩余经费。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直接报销。

2.立项课题结题要符合课题申报书中预期成果部分的相关要求。

3.项目成果必须标明“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研究成果”。具体标注格式为“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

5.资助额度:一般课题资助1-3万;重点课题资助4-6万。

6.结题要求:立项的一般课题在两年内必须结题,重点课题三年内必须结题;立项的重点课题须公开发表至少2篇CSSCI论文,一般项目的结题可以是论文,也可以是资源、案例、视频等。结题要求最终以申请人与中心最后达成的协议为准。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1031日截止,申报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文档报送本中心,并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请从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网站下载(http://jxx.hue.edu.cn/)或直接致电索取。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湖北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人:吴晓小(027-65271873

电子邮箱:860732303@qq.com

 

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0二二年十月八日

 

 

附件12022年版-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