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成员分工职责(更新)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7-04浏览次数:1886

党委书记主要职责乐三明

1. 全面主持二级单位党委工作。召集、主持二级单位党委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学院改革发展、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师生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

2. 抓好二级单位党委委员的学习,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

3. 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狠抓作风建设,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严格纠正“四风”问题。

4. 抓好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统战委员主要职责张炜

1. 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 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 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地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


委书记主要职责魏豪

1.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协助二级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3. 加强对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二级党组织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的监督。

4.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5. 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信访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宣传委员主要职责李贤智

1.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委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员的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教育计划及师生政治学习计划,经党委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 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进行师德、校风、校纪教育,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及事迹,宣传他们的事迹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 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


保密委员主要职责吴贤华

1. 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 及时了解党员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做好保密防范工作。

3. 协助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4. 协同行政部门调査分析本单位出现的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青年委员主要职责曾婧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 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 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4. 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唐志强

1. 掌握学院党委的组织状况,对学院党委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组织改选的组织工作。

2. 了解并收集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党委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党委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委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优秀党员评选等活动。

3. 根据党委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并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4.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组织发展计划,经党委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中组部制定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我校有关规定,审查和办理预备党员考察及吸收新党员和转正的手续。

5. 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及鉴定和考核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