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和平安校园创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4 年“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相关部门推荐,现补充3人进入公示
校级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人):
李想
院级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人):
刘馨仪、王雨佳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要求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 关畅 联系电话:027-87943800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