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和平安校园创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5 年“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议,现将拟推荐为“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校级、院级名单予以公示。
校级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0人):
柴奇玉、兰天、王曦瑶、杨艺萱、熊子贝、梁星语、方丽君、徐王卓、周静秋
院级大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5人):
韩静、梅佳琪、余梦、孙玉凤、宁纹萱、肖贞妮、秦雨馨、郭子莹、李雨煊、贺兰珺、刘志豪、邵喆非、高小龙、刘畅、胡登朝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要求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 关畅 联系电话:027-87943800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