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我院于2026年9月启动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学院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专班,协同教务部门核定了学生学业成绩,并指导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具体实施测评。经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教育科学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1日,共3天。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12日17: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或匿名反映原则上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5号楼东104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294460939@qq.com
四、有关要求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真实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及具体事实依据,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学院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将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测评结果将作为本学年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于9月15日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特此公示。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