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9-09浏览次数:49

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我院于2026年9月启动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学院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专班,协同教务部门核定了学生学业成绩,并指导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具体实施测评。经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教育科学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1日,共3天。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12日17: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或匿名反映原则上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5号楼东104

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294460939@qq.com 

四、有关要求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真实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及具体事实依据,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学院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将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测评结果将作为本学年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于9月15日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特此公示。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表.zip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