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湖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度专项课题指南已经通过,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荆楚教育名家培养对象(卓越班主任)高级研修班、光谷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基地校的教师可申报专项课题项目。
2.本次申报以“研究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择优立项,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
3.凡有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重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实证调查研究,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应用实践价值和理论总结,促进湖北教师教育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本批次申报为专项课题,旨在以课题研究为引导,指导中小学教师凝炼形成课题成果和创新案例。
2.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应以打造精品为目标,要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现实性和时效性,力求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二者的结合,能够充分反映湖北及全国教师教育研究的新发展,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的研究。
3.中心鼓励申报人与高校、教研机构、教联体学校的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
4.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2023年度专项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本次专项项目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课题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项目分为两类:1.班主任教师发展研究专项, 2.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研究专项。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四、结题要求
1.立项课题结题要符合课题申报书中预期成果部分的相关要求。主要成果形式为:A.围绕选题,完成一篇5000-10000字的论文;B.围绕主题撰写系列育人故事;C.研究报告;D.其他成果,如专题课程资源、案例集、视频集。结题要求不少于2项。
2.项目成果必须标明“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研究成果”。具体标注格式为: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专项课题,项目编号:XXXX”,也可同时标明负责人所在单位。
3.立项课题原则上在6至12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予以撤项。
4.中心组织专家指导课题实施与结题,对结题成果进行评审,合格者予以结项,颁发结项证书,对优秀结题成果经整理后结集出版。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截止,申报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文档(附件2、3)报送本中心,并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请从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网站下载(https://jxx.hue.edu.cn/)或直接致电索取。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湖北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人:吴晓小(027-65271873)
电子邮箱:860732303@qq.com
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二0二三年六月二十日